结论: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履行期限届满后承包人可起诉。有约定付款时间的,到期未付即可起诉;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给发包人必要准备时间后仍未支付也可起诉,同时要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义务。若合同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发包人到期未支付,承包人的权利已受到损害,此时承包人有权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时,承包人可随时要求发包人付款,不过需给予发包人必要的准备时间,这是合理且符合公平原则的。准备时间届满后发包人仍未支付,承包人同样能起诉。另外,承包人在起诉时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这期间有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如果在工程款支付方面遇到问题,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