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使用商标前,应仔细审查是否取得商标注册人许可,避免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二)日常经营中,要注重维护自身商标声誉,同时避免对他人商标造成损害,防止因侵权给对方带来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
(三)在选择商标时,要综合考虑商标音、形、义与已有商标的差异,使用商品时关注其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是否与他人商品类似。
(四)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以正当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