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女方可积极争取抚养权,因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男方可在证明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时争取。
(二)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双方都要积极展示自身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良好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生活环境、较高的教育背景等。
(三)若一方存在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概率。
(四)孩子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可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