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状况上,积极准备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稳定收入证明材料,以展现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能力。
(二)生活环境方面,若孩子长期与自己共同生活,可提供相应生活场景照片、邻居证言等;若有更安全、健康且利于学习的居住环境,准备好房产证明、周边学校及配套设施资料等。
(三)对于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意愿,日常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必要时可让孩子书写表达自身意愿的文书。
(四)若爸爸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及时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