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还贷的一方婚前房产分割有两种情况。登记在婚前购房方名下,房产属其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登记在婚前购房方名下的房产,因其购买于婚前,所以本质上是婚前购房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婚后夫妻共同参与还贷,这部分资金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与资产的增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为保障双方权益,产权归登记方,但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补偿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当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可看作婚前购房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在房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