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家务劳动补偿,女方需收集自己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证据,比如孩子学校活动记录、老人就医陪伴证明、对方工作相关协助的记录等,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补偿请求。
(二)申请困难帮助补偿时,女方要证明自己生活困难,可提供收入证明、居住情况证明等材料,向男方提出适当帮助的要求。
(三)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女方要收集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像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此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