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证据审查:承办检察官要仔细核实侦查机关移送材料中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精准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及是否存在免诉情形,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况。
(二)规范集体讨论:对于拟免诉案件,检察官要提交部门会议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需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认真报请批准:在作出免诉决定前,必须报上级检察院批准。
(四)及时宣布送达:作出免诉决定后,要公开宣布,将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侦查机关。若被不起诉人在押应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