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向其说明支付抚养费是法定责任,要求对方承担抚养义务并支付费用。
(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准备好能证明亲子关系和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如孩子出生证明、聊天记录等。
(三)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结束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
(四)明确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是独立法律关系,不能因不探望而拒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