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为您解答,仅供参考:保外就医担保人没有房产是可以的,法律并未将拥有房产列为保证人的必备条件。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保证人核心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义务、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能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居住在同一市、县,以此确保其能履行监督与报告义务。这里的“固定住处”并非特指自有房产,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单位宿舍证明、亲属提供的长期居住证明等,均能证明具备固定住处。实践中,只要担保人能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经营收入凭证等)和合法固定住处的有效证明,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监狱、看守所审查后通常可认定其具备担保资格,无需提供房产证明。部分执行机关可能有细节要求,可提前咨询并准备相关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