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约定还款日期的,在还款日期届满前,债权人可提醒债务人还款,若三年诉讼时效快到期,可通过书面、短信等能留下证据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二)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时,要以书面等形式固定证据,确定合理准备时间,若债务人拒绝还款,从该日起注意三年诉讼时效,期间适时主张权利。
(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承诺等,以便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