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可能涉及刑事立案,要确保没有使用伪造、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的信用卡,也未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若不小心使用,应及时停止并积极与相关方沟通还款。
(二)若产生民事纠纷,作为原告要确定自己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准备好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同时确保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