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前一年用婚前财产全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此房产性质明确为出资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另一方不具备分割该房产的权利,这是对出资方婚前财产权益的保护。
(2)若婚前支付首付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处理方式较为复杂。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归还贷款为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同时,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体现了对夫妻共同财产贡献的公平考量。
提醒:婚前购房涉及财产权益分配,情况多样。建议在购房及婚姻过程中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