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案和解后,一审原告可撤诉,无新情况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法院不受理;二审可请求制作调解书或撤回上诉,和解后需按内容履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在离婚案中,一审和解时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审查准许后诉讼程序终结。这是为了尊重当事人意愿,让双方有机会重新考虑婚姻关系。但为防止原告随意撤诉又起诉浪费司法资源,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二审和解时,当事人可选择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视为撤销;也能由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条件法院裁定准许,一审判决生效。和解达成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离婚案和解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