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时,受损方要及时收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证据,如财产减少的凭证、可得利益的计算依据等,向违约方索赔。
(二)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各自梳理自身违约事实和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按过错比例协商分担损失,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双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如政府公告、自然灾害报告等证明,然后共同商议合理分担损失。
(四)因第三人原因合同解除,受损方先要求违约方担责,违约方担责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受损方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