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农村所建房屋划分情况多样,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或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婚前建造或婚后一方父母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房屋属个人财产;不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能无法获所有权但可获折价补偿,法院会综合多因素确定分割方式。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农村房屋,双方先协商分割,这体现意思自治。协商无果时,法院从照顾子女成长、保障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利益出发判决。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根据婚前财产归个人的规定,自然归建房者。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也属一方个人财产。农村房屋与宅基地紧密相关,宅基地按户分配,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资格限制可能无法取得所有权,不过可获折价补偿。实践里,法院综合房屋建造出资、居住使用等多因素确定分割方式。若遇到离婚时农村房屋分割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