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被害人财产损失为核心,准确统计因诈骗行为直接损失的现金、财物价值,财物被销赃、挥霍按市场价格评估。
(二)犯罪嫌疑人获利可作参考,当与被害人损失不一致时,以被害人损失为准。
(三)收集交易记录、转账凭证、购物发票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作为认定金额的证据。
(四)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保证金额认定准确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