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约定了利息,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拒绝偿还本息;若自愿偿还,不能单方只还本金,除非债权人同意。
(二)若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不能通过诉讼强制索偿;若债务人主动还本金,债权人不能额外主张利息。
(三)若借条未约定利息,债务人本来就无支付利息的义务,仅需偿还本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