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先明确父母的父母是否去世,若已去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三兄弟。
(二)处理代位继承情况。若两兄弟去世,他们的子女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得份额,与在世兄弟共同分割财产。
(三)考虑丧偶儿媳继承权。若去世两兄弟的妻子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