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自身案件情况,若属于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估算保证金范围;若为其他刑事犯罪,保证金数额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二)准备好能证明自身经济状况的材料供司法机关参考,以助其合理确定保证金数额。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提供关于案件性质情节、自身社会危险性等方面的信息,让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情况以裁量保证金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