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收集方面,可留意出轨方与第三者的通信内容,及时截屏保存聊天记录,对电子邮件进行备份等,确保能直接体现出轨事实。
(二)物证收集时,可通过合理途径获取亲密照片、视频,对于开房记录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相关机构申请调取。
(三)收集视听资料时,与出轨方谈话录音要保证谈话环境和方式合法,确保录音清晰可辨。
(四)对于证人证言,要与知晓情况的邻居、朋友沟通好,让其如实陈述所了解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