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医疗机构给出加强营养的明确建议,可将此作为向法院主张营养费的重要参考。
(二)了解营养费计算方式,不同法院计算方法有别,可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定比例算,或按天数给予固定金额。
(三)伤残严重的,计算期限可从受伤日到定残前一日;恢复不佳可申请适当延长营养期。
(四)主张营养费时,准备好病历、诊断证明、购买营养品票据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