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固定证据。遭受劳务人身损害后,第一时间收集与损害相关的证据,比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能证明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
(二)主动沟通协商。在三年时效内,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赔偿的请求,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三)适时采取法律行动。若协商不成,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