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诉讼进程,可尽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时,确认案件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若符合,可与法院沟通按简易程序处理。
(二)避免不必要的公告送达和鉴定程序。起诉前尽量收集准确的对方信息,避免因无法送达而进行公告;对证据等情况心中有数,减少不必要的鉴定环节。
(三)若对一审结果不服要上诉,需注意上诉时间和二审审限,及时准备上诉材料,积极参与二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