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两周岁以下,男方要争取抚养权就需证明女方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比如收集女方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若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要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若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可提供邻居、学校老师等的证人证言;若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要收集相关的户籍证明等;若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收集对方的病历资料。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可多与子女沟通交流,让子女真实表达意愿,并可通过录音、视频等方式留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