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要及时关注案件审理进度,若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三个月内等待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在立案六个月内等待,若遇特殊情况延长,也需留意法院通知。
(二)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宣判大致时间,不过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法官工作。
(三)提前做好应对不同判决结果的准备,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在判决结果不理想时能及时采取下一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