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房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这种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情况有明确的处理规则。首先尊重双方意愿,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归属。若无法达成协议,从保障房产交易稳定性和公平性出发,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登记一方,剩余未还贷款自然成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而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这部分款项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因为是夫妻共同付出,所以在离婚时登记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会综合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如果大家在类似房产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