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开设赌场罪且为主犯,应认识到自身在犯罪中的主要作用,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为从犯,要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自己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提供能证明自身作用的证据,如工作内容、参与程度等,以争取更有利的量刑。
(三)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都可通过退缴违法所得、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等方式,降低社会危害程度,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