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作为被告缺席,女方配合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相关事实的必要证据,帮助法院作出合理判决。
(二)若男方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女方可关注其是否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未提交可向法院反映情况。
(三)若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且未提交书面意见,女方可等待法院按程序处理,若法院进行拘传,予以配合。
(四)若男方作为原告缺席,女方需知晓案件按撤诉处理,若自己仍想离婚可考虑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