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做好财产证据留存,对个人财产如房产、车辆等相关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妥善保存,避免离婚时因举证困难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婚后明确财产来源和用途,对于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等情况,保留好资金流向等相关证据,以便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三)对于债务,若为婚前债务,要避免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必须使用,应做好相关约定和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