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第三方未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无需承担贷款责任,因为合同需当事人签字确认,未签字代表未达成合意,合同对其无效。
(二)当金融机构或债权人要求未签字方担责时,未签字方应说明未签字事实,并提供未参与贷款事宜的证据。
(三)若对方继续纠缠,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四)若遇到恶意催收,未签字方保留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