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证据:发现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后,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聊天记录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尽快主张权利: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向对方主张追回财产。
(三)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