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按户口分配拆迁款,离婚后妇女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处,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户口证明等材料,争取获得应得份额。
(二)若拆迁款是对房屋价值补偿,且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未分割,可收集房屋共同财产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分割拆迁款。
(三)若房屋是男方婚前财产,但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添附等贡献,收集添附相关证据,如装修合同、费用支付凭证等,主张增值部分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