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原则:婚前有贷款的房产分割约定要保证自愿、公平、合法,确保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法。
(二)明确归属与债务:若房产归一方,该方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不再担责;若共有,明确各自份额,可按出资或协商比例。
(三)补偿约定: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要明确补偿方式和金额。
(四)书面形式与公证: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内容清晰无歧义,签订后可公证增强效力。
(五)变更登记:涉及房产变更登记的,及时办理手续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