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借条,若约定还款期限,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电子等方式留存催款证据;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主张还款时要给借款人合理准备时间,并保留主张还款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催款函等。
(二)对于欠条,因借贷形成的按借条方式处理;因其他交易形成且未约定付款时间,要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
(三)无论借条还是欠条,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一般法院不再保护,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