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两周岁子女,若无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形,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子女等行为。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比如对比双方经济状况,看谁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考察生活环境是否稳定、安全;评估个人品行是否良好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可通过与孩子沟通交流等方式了解其想法。
(四)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可优先获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