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及时与律师沟通,让律师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酌定或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
(二)若认为存在不起诉的可能,律师可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交相关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家属应配合律师工作,提供可能对嫌疑人有利的线索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