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已取得专利,婚后维持专利有效性等费用,由专利申请人用个人财产支付,避免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要留存好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二)婚前申请婚后授权,且专利运用与夫妻共同经营或家庭生活相关,婚后费用用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夫妻双方可提前沟通费用分担方式,明确各自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