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在婚前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二)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向法院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请求对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若转移财产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