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加害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基础,数人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主动破坏他人财物;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却未履行。
(2)损害结果要求数人的行为造成同一且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这意味着损害是一个整体,无法明确区分每个侵权人行为所造成的具体部分。
(3)因果关系方面,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直接因果关系较易判断,而间接因果关系则需要更深入分析。
(4)主观过错分为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共同故意体现为侵权人之间有明确的意思联络,共同追求损害结果;共同过失则是对损害结果有共同的可预见却未预见的情况。
提醒:在遇到可能涉及共同侵权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各方面证据以证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案情复杂程度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