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资金用途判断数额标准。若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十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一千万元以上算“数额巨大”;若用于非法活动,六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六百万元以上算“数额巨大”。
(二)结合挪用时间。对于营利活动或非非法活动的挪用,要注意是否超过三个月未还,这影响数额认定。
(三)收集资金流向证据。通过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确定资金实际用途,为数额认定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