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己参与共同犯罪,要清楚自己的行为性质,若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被认定为从犯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若在知晓他人共同犯罪情况时,可向司法机关提供准确的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行为、地位和作用等信息,帮助司法机关准确认定主从犯。
(三)司法机关在认定时,应全面、细致审查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表现,综合判断主从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