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且希望法院判决准予,应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的相关证据。
(二)对于夫妻债务,要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一方承担。在离婚时要妥善处理债务问题,避免后续纠纷。
(三)即便法院判决离婚,债权人仍可就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所以在处理债务时要谨慎,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