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法定不起诉情形,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司法机关应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时,检察院需全面审查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判断是否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条件。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侦查机关要积极开展补充侦查工作,若经两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附条件不起诉中,要准确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涉嫌特定犯罪,符合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有悔罪表现等条件,适用该程序。
(五)认罪认罚不起诉,需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如实供述、承认指控犯罪事实且愿意接受处罚,检察院再依法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