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订婚不受法律保护,女方提出解约时,彩礼需返还;恋爱一般赠与无需返还,大额转账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可主张返还;若造成名誉等损失,构成侵权需担责,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在我国,订婚不是法定程序,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过,涉及的财物问题有法可依。女方提出解约,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因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请求返还时法院会支持,所以女方要返还彩礼。恋爱期间日常小额礼物、红包等一般赠与,基于赠与性质通常不用返还;而大额转账、贵重物品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视为附条件赠与,条件未达成时可主张返还。若解约使一方名誉受损,符合侵权构成要件时,受损方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遇到此类问题,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您在订婚财物或名誉侵权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