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保留好合同以及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书面通知等。
(二)证明损失具有可预见性,可收集市场数据、行业报告等材料,证明类似情况下该损失是合理可预见的。
(三)确保损失具有确定性,提供客观的证据,如评估报告、交易记录等,来证实损失是必然会发生的。
(四)证明违约行为与预期损失存在因果关系,梳理事件发展脉络,通过证据链表明损失是由对方违约直接造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