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杜绝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日常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明确挪用资金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
(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防范挪用资金的风险。
(三)若发现有挪用资金的行为,单位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