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这是基础的时间规定,保障了基本的侦查工作开展。
(2)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这是对特殊复杂案件的合理处理。
(3)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在前面基础上再延长两个月。
(4)当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5)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提醒:刑事案件公诉期限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案情时间差异较大,若涉及刑事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