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若仅存在一般过失,通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可积极与公司沟通说明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赔偿纠纷。
(二)若被认定为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公司损失,员工要积极配合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三)当公司扣除赔偿金额时,员工需留意每月扣除额是否超过当月工资的20%,以及扣除后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若不符合规定,可与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