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方面,要将孩子交给父亲,配合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若有抚养费约定需按时支付。
(二)父亲方面,要保障母亲的探视权,不能无故阻挠。
(三)父母双方要进一步明确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及探视等事宜,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关注孩子成长。
(四)若后续因客观情况变化需变更抚养权或抚养费金额,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