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遗赠纠纷以后,当事人除了需要提交遗赠纠纷中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的证据外,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
合法有效地遗嘱存在是获得遗赠的前提条件,所以发生争议以后,一定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想推翻既有的遗嘱的话,必须提交能够证明该遗嘱不合法的证据,比如该遗嘱经过了篡改或者是伪造的。
2、表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而做出的证据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围绕遗赠发生纠纷以后,受遗赠人必须证明自己是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就表示接受遗赠,否则,如果没有在两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就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而无权继承遗产。
以上就是遗赠纠纷举证方法的介绍,因遗赠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由遗赠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遗赠财产、遗赠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面就是你提出遗赠纠纷当事人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希望一切顺利。